《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ST易事特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需要说明的是,何思模此前已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2次,且其作为ST易事特原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ST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等事项,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还决定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查询到,何思模在2017年以17亿美元的资产登上“2017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当年是东莞首富,位列广东富豪第31位。
通过多种方式财务造假
5年间虚增收入超40亿元
根据调查结果,ST易事特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营业利润等行为,一是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二是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三是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
开展虚假贸易方面,2017年、2019至2021年,ST易事特与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业务。上述业务中的供应商及客户均受同一控制或由同一方指定,ST易事特方面未与供应商或客户对接或沟通合同签订、单据、发票等事宜,仅与业务相关控制人对接;部分业务无实物流转及交付,部分业务涉及的货物在虚构的贸易链中循环使用。ST易事特方面通过安排采购付款和销售回款,形成资金闭环。
2017年,ST易事特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还只有637.1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2.79万元。但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达到亿元规模(3.2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也达到1746.8万元。此外,2020年、2021年,ST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1149.85万元、488.68万元,且这两年采用净额法对虚假业务进行核算,未同步虚增营业成本,因此虚增的营收收入全部作为利润总额进行虚增。
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方面,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ST易事特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为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商业实质的代采业务及代理业务,发生在2017年至2021年。其中,2017—2019年各年度虚增的收入均超过2亿元,2020年、2021年虚增收入则是千万元级别。
具体的操作是,代采业务中,ST易事特加入到供应商和相关客户原有的直接购销业务中,但不参与业务涉及产品型号、数量、价格等相关决策,而是向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给客户提供一定账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资金使用费。代理业务中,ST易事特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商品并向客户收取通道费用,通过提供融资和代理服务获取固定收益,实质是资金融通业务和代理业务。
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方面,易事特在与客户开展数据中心集成业务中,在销售部分自制产品的同时,为客户垫资代采设备、工程及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费。
记者发现,2017年至2021年中,ST易事特通过该业务虚增收入最多的是2018年,虚增了9.1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9.58%;虚增最少的年份则是2021年,也虚增了2.95亿元之多,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6.86%。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5年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达40.74亿元。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虚增营业成本7.2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33%,虚增利润总额42.79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05%。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2.93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7.78%,虚增营业成本1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31.74%,虚增利润总额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9.72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9.05%,虚增营业成本8.79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32.30%,虚增利润总额1746.8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1%。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7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6.22%,虚增营业成本5.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8.99%,虚增利润总额1149.85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
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1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7.24%,虚增营业成本2.57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8.60%,虚增利润总额488.68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80%。
东莞前首富被罚1000万元
其儿子被罚400万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对上述违法行为,2018年至今任ST易事特董事长的何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张顺江、陈硕(2018年至2022年任总裁)、胡志强(2020年至今任副总经理)、鄢银科(2020年至今任副总经理)、赵久红(时任董秘)、时小莉(2016年至2020年任监事会主席)以及多名时任董事等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记者注意到,包括陈硕在内的多名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但申辩意见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采纳。最终,ST易事特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原实际控制人何思模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对何佳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张顺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硕、胡志强、鄢银科、赵久红、时小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其余当事人也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同时,调查结果认为,2020年8月前为ST易事特实控人的何思模,组织、指使ST易事特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玩彩网3830下载安装》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何思模于2018年5月24日、2020年9月3日先后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被我会处以行政处罚2次,何思模作为易事特原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易事特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事项,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何思模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何思模是ST易事特的创始人,2018年6月之前,何思模是ST易事特的董事长、总经理。何思模辞职后,其儿子何佳接棒上任ST易事特的新董事长。公开资料显示,何佳,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入职易事特集团,历任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区域销售经理、华南地区总监、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东莞发布”公众号,对于何思模,很多东莞人都熟悉。当年,他带着3000元下海,每天花在工作上的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有着“拼命三郎”般的创业干劲,同时他也是多所高校的客座教授。2014年,何思模首次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在“2017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上,何思模以17亿美元的资产成为东莞首富。
ST易事特在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披露,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此前已基于本次处罚的《事先告知书》,对2017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
股价一度3天暴涨56%
官网资料显示,易事特集团(股票代码:300376)始创于1989年,2014年成功在深交所上市,曾是世界500强施耐德子公司,现为广东省属国资混改示范企业,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及UPS电源、充电桩、钠电龙头企业等,连续多年荣登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全球光伏品牌100强、中国企业专利实力500强,在全球拥有268个营销及服务中心,出口欧、美、亚、非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根据ST易事特2024年半年报,公司长期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以电力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为核心,持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新能源+储能”两大领域,主营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新能源三大战略板块业务。
财报显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3.11亿元,同比下降37.74%,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64.39%。公司期末资产总计为119.87亿元,应收账款为31.0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3亿元。
2014年1月27日,ST易事特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一上市股价就飙升,从18.4元/股的发行价涨到当年3月4日68.29元/股的收盘价,一个多月时间,股价涨幅达271%。
2024年,ST易事股价经历暴跌暴涨,从开年的6元多一路跌至7月最低的2元出头,随后又急速拉升,从9月27日起,3个交易日内涨幅超过56%。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知名企业连续5年造假,虚增收入40亿元!东莞前首富被罚1000万元,85后儿子也被罚!当年他带着3000元下海打拼,终成亿万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