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10日讯(记者 王宏)财联社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今日向业内下发了《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科学审慎定价。
《通知》指出,保险行业协会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通知》还要求,动态调整保险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
每季度定期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
具体来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组织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结合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研究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关事项,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情况和市场利率趋势等进行了分析研究。
与会专家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为保险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保险业正处在转型的关键阶段,《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提振了信心,指明了方向,保险业要贯彻落实好文件要求,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规模向以价值和效益为中心转变,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全能计划软件》平;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增强对市场的敏感性,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变化、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不断提升定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业内专家还就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发表了意见,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通知》还指出,各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宏观政策和市场利率走势研究,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结合自身经营发展、资产负债管理等情况,定期开展预定利率研究。
险企要动态调整人身险预定利率最高值
《通知》还指出,各公司要加强趋势性分析和前瞻性研判,动态调整本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以下统称预定利率最高值)。
具体要求包括四方面:
一是预定利率最高值取 0.25%的整倍数;二是当本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 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当本公司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低 25个基点及以上时,可以适当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调整后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
三是在调整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的同时,要按照一定的差值,合理调整分红型人身保险和万能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四是当市场利率、公司经营等情况在短期内出现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启动相应决策机制,研究调整各类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
《通知》还指出,各公司要加强久期和利率风险管理,畅通资产端投资收益率向负债端定价的传导机制,提前做好新产品开发备案、渠道合作、人员培训等应对准备。各公司要加强产品精算假设的回溯分析。持续监测存量分红险、万能险账户资产负债匹配情况,对于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较高的存量业务,要依法合规主动采取应对措施,有效管理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提升可持续经营水平。
责任编辑:王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