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6月12日电 据美联社6月9日报道,美国政府近期以“国家安全”为由,敦促国会延长《涉外情报监视法》702条款有效期。此举引发舆论不满,许多民众表示反对,亦有国会两党议员发声批评。
2008年,美国对《涉外情报监视法》进行修订,增加第702条为正式条款。该条款允许美国国家安全局在未经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即可对选中的“外国目标”实施监控,搜集其电话、短信及互联网通信内容。条款原定于今年年底到期。
美国国内围绕702条款的争议主要在于,虽然它不允许直接监控美国公民,但却允许收集与外国人通信的美国人相关信息,无论他们是否在美国国内。
702条款不仅遭到美国公众的反对,也受到来自国会两党议员的质疑。根据上述民调,在共和党成员中,认为有必要牺牲自由来换取安全的受访者比例,从2011年的69%降至最新《香港四九共享资料共享大全网站》的44%。
今年早些时候,两名美国国会议员发表声明,呼吁政府结束未经授权的监听行为。民主党籍众议员普拉米拉·贾亚帕尔和共和党籍众议员沃伦·戴维森表示:“我们必须利用这个机会改革第702条款,改革针对美国人隐私保护的措施,以确保它们能真正保护公民权利、公民自由和隐私权。”(海外网 刘强 实习生 刘天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