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2月3日电 (记者 朱晓颖)中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3日在江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近年来,加拿大一枝黄花、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因抢夺中国本土物种生存空间、严重威胁当地生物多样性而备受社会关注。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国内严禁放流水生外来物种。
据报道,2020年12月中旬,徐某以帮人祛病祈福的名义,在鱼商刘某的帮助下,将近25000斤的外来物种革胡子鲇,非法投放到江苏重要淡水湖泊常州长荡湖中。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鲇鱼为革胡子鲇,系外来物种。
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人民币,下同)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为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310彩客彩票》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