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或因该事项面临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及对陈融圣、曾忠诚、张高利、王景雨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27号),福建证监局认定达华智能公司:(一)未披露重大合同及相关财务资助事项。(二)未披露关联交易。(三)提前确认子公司处置收益。(四)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不正确。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1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达华智能因多项违规被出具监管措施,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达华智能:于2021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