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6日电 16日,国新办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白皮书中提到,网络立法的“四梁八柱”基本构建,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表示,网络法治建设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立法工作。中国网络立法的“四梁八柱”基本构建,制定了《电子商务法》、《电子签名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法律,基本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法律体系,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网络立法的位阶逐步提高。早期的网络立法主要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如今的《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陆续出台,使得立法的基础性、全局性效果不断增强。
三是网络立法具有开创性和引导性。中国高度重视网络立法的前瞻性,持续针对新问题新挑战探索研究相关立法,网络立《2023凤凰彩票最新版》法紧跟技术发展和现实需求,如《数据安全法》实现了我国数据安全治理法律从无到有的“突破”。在分类分级、重要数据保护、数据安全审查等重要方面作出顶层制度设计。同时,作为全球首部专门的数据安全立法,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