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在成都举行。吕洪涛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专题研讨环节发言时有此表述。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3万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5.6万余件、民事公益诉讼7.4万余件,发出检察建议37万余件,建议采纳率98.2%,共起诉3.5万余件,获法院支持2.6万余件。
“经过持续探索,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已逐步成为明显区别于传统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独立诉讼形态。”吕洪涛说。
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的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实质是履行法律监督本职。检察公益诉讼既具有督促性,也具有协同性。
“检察公益诉讼不是代行其他部门职权,而是联动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各司其职、协同治理。”吕洪涛介绍说,最高检已会同最高法、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等单位会签建立工作机制。此外,“两高”共同出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凝聚更强环境法治合力。
吕洪涛还说,检察公益诉讼注重引导公众参与,汇聚社会力量守护公益。“益心为公”《中国福彩快乐8走势图一定牛》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已注册志愿者9.4万人,提报有效线索1.7万余条。
有分析认为,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量最大、最成熟的领域,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已从传统的污染防治延伸到绿色低碳发展,检察机关重点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代表性高质效案件。
今年,最高检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流域治理上的独特价值,立案办理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吕洪涛说,针对矿业污染、城乡水污染、农业养殖污染、船舶污染、河湖“四乱”、水土保持监管、生态流量监管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截至目前,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已立案1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