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以各种理由单边加征关税
美方对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征收10%的额外关税,理由是中国在芬太尼问题上未能采取必要行动。然而,这一指责罔顾事实,无视中美在含芬太尼在内的非法合成毒品问题上的合作。
美方宣布对所有进口到美国的钢铝产品征收25%的关税,理由是维护美国钢铝产业发展,维护美国的国家安全。然而,这一理由忽视了国际产业链分工合作的现状和美国钢铝产业衰落的根本原因,也没有考虑加税措施可能给美国经济发展带来的长期不利影响。
美国推动所谓公平对等贸易计划,忽视了过去多边贸易体《home–必发88》制互惠互利的基础和过去几十年谈判达成的结果,如果相关计划落地,将严重破坏全球贸易秩序。从这些角度看,美国政府单边加征关税,只考虑本国部分产业利益,无视本国广大消费者和下游产业利益,无视全球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是明显的短视行为和自私行为。
美国加税措施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关税减让承诺
美国单边征税措施直接违背世贸组织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关税减让承诺。最惠国待遇是世贸组织的一项核心原则,要求成员在贸易关系中给予所有其他成员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的待遇,美国加税措施与最惠国待遇原则背道而驰。同时,美国在世贸组织已有关税减让承诺,对其他贸易伙伴额外征收关税,超过了美国的关税减让表承诺。这种单边行为破坏了国际贸易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损害了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中国已经就美国单边加征关税措施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是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正当权利,也是维护世贸组织规则权威性的积极行动。
美国加税措施无法通过一般例外条款获得豁免
美国可能尝试援引《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0条的一般例外条款,但是美国的单边征税措施无法得到国际贸易规则的豁免。第20条允许成员在特定情况下采取例外措施,例如为保护人类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这些例外措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要性:措施必须是保护公共利益所必需的;(2)非歧视性:措施不得无故针对特定国家或企业;(3)最小贸易限制:措施应尽可能减少对贸易的影响。单就必要性而言,美国无法证明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是遏制芬太尼滥用的必要手段,这就使美方很难通过GATT第20条的一般例外条款获得豁免。
美国加税措施亦不能通过安全例外条款获得豁免
美国还可能会尝试援引GATT第21条安全例外条款,但是加税措施保护的利益并非安全例外下的“基本安全利益”,不能以此获得正当性。GATT第21条允许成员在“基本安全利益”受到威胁时采取必要措施。“基本安全利益”需要严格界定,以避免安全例外条款被滥用于地缘竞争和外交政策的单边措施。虽然“基本安全利益”随着“国家安全”概念的泛化而扩张,但是这里的“安全”并非广义上的安全,不涵盖经济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或社会安全等一般安全。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平等对话
美国政府以加征关税为筹码,罔顾中国在禁止芬太尼泛滥所做的努力,无视其他贸易伙伴产品对美国经济发展的积极贡献,更无视开放稳定的国际贸易秩序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美国加税措施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和原则,这种单边主义行为不仅损害了双边贸易关系,也对全球贸易体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构成了威胁。如果美国希望解决本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问题,就应该与其他国家进行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对话,协商解决问题。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美国有关加征关税做法,在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上得到很多成员的反对。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继续敦促美方取消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做法,推动世贸组织规则的严格执行,维护全球贸易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