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12月13日电 台湾中部地区逾百名大学生因办理“无卡分期”购买3C产品遭遇诈骗一案,台中地检署13日公布侦查结束,起诉林某等3名嫌犯,并声请没收3人犯《1000cc千锦娱乐》罪所得逾千万元(新台币,下同)。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联合报》等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中部地区多所大学近日发生学生购买电脑、手机等商品遭遇“无卡分期”诈骗案件,检警侦办后,全案共拘提3名嫌犯到案。
检方表示,被告人林某为3C产品公司负责人,纪某为该公司店长,另一被告林某为从事3C产品买卖的自营业者。3人自2022年3月起共谋组织欺诈集团,利用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作为“人头”,佯称大学生购买3C产品可向融资公司办理“无卡分期”,并由自营业者林某支付部分前期款项或签发无效本票,诈称愿代为清偿债务,藉此取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