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因未按照监管规定分担抵押资产保险费用,被罚款10万元。
胡凯(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客户经理)、冯峰(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客户经理)二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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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被处罚机构一同领罚单的相关负责人达29人,受到警告和罚款处分,共计处罚金额达72.2万元,个人 ☸处118彩色厍图印刷香港罚金额从1万至8.5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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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海迪 【编辑:杨村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