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证券被暂停保荐承销业务三个月。
10月20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监管措施的决定》。
证监会发现万和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监督缺失,整体内控建设和规范性水平较低。存在内控组织架构不健全、内控部门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建设使用工作底稿电子化系统、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问题,在润科生物、乐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华南装饰等项目中,尽职调查明显不充分,但质控、内核未予以充分关注。
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近三年未开展投行条线廉洁从业合规检查,部分岗位人员出现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
证监会指出,相关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欧亿3官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条、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规定。
证监会指出,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保荐办法》第六十六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万和证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是责令改正。万和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万和证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在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暂停万和证券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与此同时,杨祺作为总经理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高名柱作为内核部门负责人、陈慎思作为投行二部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和《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他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分析指出,暂停三个月的保荐业务处罚比较严重,是在当前市场、政策、监管等条件下的从重处罚。投行业务受限,长期跟踪储备的项目可能会拱手让给他人。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选择等待,除非企业上市短期内看不到希望。
公开资料显示,2002年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海口市财政办公用品服务公司、成都市财盛资产管理中心共同组建的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成立,2016年7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2014年至2017年多次增资扩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2.73亿元,控股股东为深圳资本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近年来,监管要求注册制下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包括券商在内的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至关重要。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以来,证监会对投行业务违规问题共采取行政监管措施333项,涉及162家次机构、361名责任人员,5家机构、54名人员被采取暂不受理文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涉及从业资格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