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但此前早有端倪。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8月8日,公司对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此外,2023年8月17日,ST摩登公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因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与此前的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财务总监林毅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已经不是ST摩登第一次被爆信披违规了,此前因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ST摩登受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ST摩登向索赔的投资者赔偿损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类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1)于2018年4月12日-2020年1月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0年1月10日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2月14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4日之后是否卖出。
在业绩方面,根据公司10月31日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746.86万元,同比上升21.13%;归母净利润-1601.83万元,同比上升25.98%;扣非净利润-1747.40万元,同比上升29.11%。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481.62万元,同比上升26.59%;归母净利润-5515.11万元,同比下降-222.51%;扣非净利润-6359.48万元,同比上升1.45%。在诉讼方面,根据公司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此前所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大部分一审已经判决,目前二审尚未开庭,涉案金额共计1794.02万元。
维权条件:
ST摩登:(1)于2018年4月12日-2020年1月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0年1月10日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2月14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4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