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31日电 题:活化历史建筑,守护香港文化
中新社记者 香卢平
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日前公布获纳入新一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活化计划”)的三幢历史建筑名单,邀请非营利机构提供建议,希望为旧建筑注入新生命,同时为社区带来经济和社会裨益。
香港对这些历史建筑保育政策的重点,是致力在尊重私有产权和保护文物建筑两者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善用古迹推动文物教育。特区政府在2008年推出“活化计划”,通过与非营利机构合作,保存、活化、善用特区政府拥有的历史建筑,为之注入新生命,让市民和游客参观和欣赏建筑的文物价值。
截至目前,七期“活化计划”中涵盖的项目逾20个,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如位于中环的大馆,原为中区旧警署,活化后成为古迹和艺术馆,为本地及国际艺术团体提供理想的表演场地,推动香港的艺术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筑物活化的过程中,更深层次的问题亦浮出水面,那就是该如何平衡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和商业利益,在保留建筑文化及历史价值的同时,不能将其完全变作商业化项目。
事实上,一个成功的活化项目,应该综合考量目标群体、相关持份者利益、历史建筑物本身风格等因素,要注重如何从建筑物本身讲到整个香港、整个中国甚至世界的历史故事。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要讲好“人”的故事。
历史建筑不是只供欣赏的艺术品,而是要有人的参与和活化。一方面,文物建筑保育活化的目的是发挥其既有功能,继续为社会、公众所用。作为其服务群体,民众意见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民众参与,保育活化工作的效率也可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建筑风格风貌的延续需要与当地《彩乐园ll官网》居民和社区结构相适应,例如2009年“蓝屋”的保护活化案例中,就保留了“蓝屋”以茶及医疗为主的社会企业模式,这种“留屋留人”的保育活化方式进一步稳固了先前的社区网络,使建筑物活化做到“地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