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境内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虚假;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发现假币而不收缴;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受到警告,并被罚款42.98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安徽砀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宿银罚决字〔2024〕2号
1.境内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虚假;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3.发现假币而不收缴;
4.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警告,并处罚款42.98万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
宿州市分行
2024年12月18日
3年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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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邹忠 【编辑:佐藤裕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