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审计行业变局。
随着时间步入岁末年初,A股上市公司陆续启动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近两个月以来,上市公司密集发布聘任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首家被罚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在11月中旬恢复证券服务业务,其实际遭受的冲击程度现已逐渐明朗。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A股审计客户作为样本观察,发现仅有30%左右的上市公司愿意续聘,剩余“老客户”被超过20家同行“瓜分”,其中有2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最大赢家,包括此前被市场质疑为大华“马甲”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在内。A股审计行业迎来大洗牌。
大华不仅面临客户流失,其从业人员也在跳槽换所。根据记者统计,大华过去一年注册会计师人数减少近40%。
2家同行为大赢家
因上市公司金通灵造假案,大华在2024年5月被江苏证监局实施暂停证券业务6个月的处罚。2024年11月中旬大华恢复证券服务业务,正值多家上市公司密集筹备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窗口期。从上市公司选择结果来看,大华面临的业务挑战要远大于恢复后的发展机遇。
大华有多达306家“老客户”公告称要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占比约70%。来自审计行业的23家同行从大华挖走上述“老客户”。
另一家分羹较多的是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2024年有50家上市公司称,将原审计机构大华改聘为德皓。记者注意到德皓“分走”的上市公司,过往审计费用规模大多在200万以下。
值得一提的是,德皓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其在大华被罚前已吸纳大华的多名合伙人及核心骨干、业务项目等,且部分地区分所的办公地址与大华在同一写字楼,因此德皓被市场质疑为大华提前准备好的“马甲”。
对此,德皓发布声明称,其与任何历史或现存的其他任何机构既无法律上的关联关系,也无事实上的任何实际控制关系。
记者注意到,被市场质疑为大华的另一“马甲”——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在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中也从大华“分走”26家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过往审计费用规模也普遍在200万以下。
据悉,政旦志远2024年更名前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同样在大华受罚前吸引大华深圳分所多名注册会计师集体加盟,两家机构的办公地址在上下楼。政旦志远在更名前与大华的标识十分接近,都有“大华国际”的字样。
此外,在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大华“分走”超过30家上市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分走”超过20家。
人员持续流失
客户大量流失的背后原因之一,是大华从业人员带着项目陆续跳槽加入到其他机构。这家曾是“内资八大所”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人员持续流失。
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末大华共有1471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证券服务业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有1141名。而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有888名。这意味着,过去一年,大华注册会计师人数减少近40%。
从人员流向来看,前述提及的会计师事务所同行为大华前注册会计师的主要选择。以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人员流动为样本观察,2024年大华在北京地区有多达30名注册会计师转所至容诚;有14名注册会计师转所至德皓;有12名转所至天健。
合伙人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大华在2024年12月2日进行合伙人变更。其中,有多达67名合伙人退出,5名合伙人新加入。变动后大华会计所有150位合《必博官方平台》伙人,相比2023年末270名合伙人而言,减少44%。
尽管客户和从业人员有流失,但大华在恢复证券业务服务后也有新增客户。记者注意到,11月以来有部分上市公司将其他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由大华担任2024年审计机构。
因造假案站上被告席
当前,大华还要应对重大诉讼。“金通灵造假案”冲击波仍在持续,目前已有多名投资者将金通灵、中介机构等告上法庭。
2024年12月3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接受60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南京中级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南京中级法院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上述案件。为此,12月31日南京中级法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所谓“特别代表人诉讼”,采用“默示加入”原则,即投资者无需明确表示加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可自动成为案件的当事人。这一原则能够扩大投资者保护的范围,更好发挥对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
正由于采用该原则,因此诉讼结果能够一次性解决大量投资者的纠纷。但这也意味着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巨额赔偿。
投资者诉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金通灵股票,因虚假陈述遭受投资损失,金通灵应赔偿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其余被告对金通灵公司的前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被告包括了大华在内共4家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而大华作为金通灵的审计机构,在上述年份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江苏证监局看来,大华在审计时,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违反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大华未来能否应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带来的冲击,值得持续关注。
责编:刘艺文
校对:杨舒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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