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不能怀孕,丈夫起诉撤销婚姻
法院认为,所患疾病不属可撤销婚姻情形《加拿大pc网微信入口》中的重大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8月20日,广西高院披露一则案件,面对患病不能怀孕的妻子,丈夫起诉请求撤销婚姻,法院经审理,驳回其诉讼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的疾病类型为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以及有关精神病,周丹所患疾病不属于前述任何一种。对于“重大疾病”的认定除了需要医学上的标准,还应当结合案情,确定该疾病对婚姻生活带来的影响,以此来判断是否应当撤销婚姻。综合本案,周丹所患疾病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情形中规定的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