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时时中》者 代丽丽)
“五一”假期时时中
这几天
本报记者 周立波 【编辑:丁惟汾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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