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房子空置多再大力发展房地产是不明智的观点与争议,引发了广泛关注。
住房空置率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很难完全讲得准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理性分析,建设性看待。住房空置率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统计的标准也都不一样,我国香港将正在装修的住房也纳入空置房统计范围,美国把度假房、周末房、移动住房列入空置房统计范围,日本则是将长期没有人居住且连续5年没有使用过自来水和电列为空置房。
对于解决房屋空置率问题,我国有些城市早年进行过研究,例如北京在2010年的时候有关部门还专门召开会议讨论过住房空置税,当时,房地产市场火热房价上涨,人们觉得空置税是抑制房价过分上扬的一个好办法,但是后来没有城市推进。很多时候,对于一些问题的解决,出发点是好的,但不是出发点好就一定要“出发”,对于涉及征税以及标准的问题,不仅要看法理还得看实际,比如怎么界定空置的标准,不可能今天建好的房子,当天晚上就把房子全部卖出去、租出去,实事求是地说,全国很难统计出空置率的一个数据,不仅仅是因为各地的情况差异大,更主要的情况是空置率时刻在变化。
2018年,香港在楼市调控计划中就有一条是研究住房空置税。当时大的思路是:楼盘交付之后,开发商一年内没卖掉,或者超过六个月未出租的,就要征收空置税。2019年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草案,但2020年就暂停立法进程。
对于全国住房空置率问题,有人提出晚上去数灯看亮不亮,有人提出以用电量来判断空置,晚上八九点房屋不亮灯就是空置,房子空置电表走的度数就肯定很少,不能说一点都不对,问题是很难得出准确科学的数据和结论。曾经有一个流传广泛的“空置率”数据,说国家电网公司在全国660个城市的调查显示,6540万套住宅电表连续6个月读数为零;按照每套房三口人计,可供2亿人居住。后来国家电网不得不出来辟谣,说从来没有发布过这样的数据,也没有对这样的数据进行过统计。
对于住房空置率,直到现在人们都没能对空置的状态和时间给出标准,实际上要清楚计算出来难度很大。我们知道,一件事情,如果调查缺乏客观科学的依据,就很难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因此而说,对于住房空置率问题,确实要重视,但是不能因为基于某种情况判断,就认为某个产业不能去大力发展了,尤其对于房地产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更要全面客观地认识和对待其发展的逻辑,要从我国还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高度去理性认识,多行建设性解释之举,多做鼓劲加油之事,全力营造健康平稳、共谋发展、汇聚合力的良好氛围。就比方说,旅居康养的住房需求,消费者本来就是季节性居住,不能因此就认为这种需求是空置的,不需要的。
(此文刊于中国房地产报10月9日01版 责任编辑 何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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