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是落实国家要求的具体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并对执行范围、峰谷时段、峰谷价差等提出具体要求;分时电价有利于提升电网整体利用效率。分时电价机制基于电能时间价值,将每天的时间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指出,北京分时电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北京是全国最早实行分时电价机制的省级地区之一,多年来,多次拓展峰谷电价执行范围,调整峰谷电价时段,较好发挥了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的价格杠杆作用。随着能源结构的优化,电力消费结构的调整,北京分时段电力负荷特点也在不断变化,需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明确执行范围、优化时段划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充分研究论证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分时电价进行完善:
明确执行范围:北京市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除地铁、无轨电车、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所有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为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且电压等级在1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
优化时段划分:全年峰谷时段按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将高峰时段由原来白天5小时、晚上3小时调整为白天3小时、晚上5小时,谷段维持不变;并在夏季(7、8月)、冬季(1、12月)各执行每天3小时的尖峰电价。
调整峰谷价比: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调整为1.71:1:0.36(不满1千伏)和1.8:1:0.3(1千伏及以上),两部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统一调整为1.6:1:0.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居民用电价格不受影响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总体看,分时电价机制的完善,对社会总用电成本影响较小,电网企业收入维持不变,销售电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具体来看《yabovip.25》:
一是居民用电价格不受影响。本次分时电价方案调整范围为工商业用电,居民用电成本不受影响。
二是农业用电成本稳中有降。取消农业用电峰谷分时,进一步降低农业用电成本。取消峰谷分时后,农业用电按照平段电价执行,度电成本降低约1分钱,年均降低成本1800万元。
三是中小微商户电费保持基本稳定。考虑到中小微商户调峰能力较弱,将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峰谷价比维持原较低水平,且暂不执行尖峰电价,确保多数用户电费保持基本稳定。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指出,由于此次合理拉大了峰谷电价价差,能够错峰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的用户用电成本会下降,反之则需要承担高峰时段增加的供电成本。也就是说,如果广大工商业用户在调峰能力范围内主动优化自身用电行为,还将进一步降低电费负担。
工商业用户优化用电行为可降低电费负担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举例分析,如果广大工商业用户在调峰能力范围内主动优化自身用电行为,还将进一步降低电费负担。
例:年用电量为3500万千瓦时的某商场,峰、平、谷电量比例分别为40%、35%、25%,尖峰电量为2%,属于城区1-10千伏的单一制用电模式。
政策调整前:每年电费支出约3304万元。
政策完善后:如该商场用电习惯维持不变,每年电费支出约3346万元,增加1.3%。
如该商场有调峰意愿,通过积极调整用电习惯、节能改造、储能等方法,将5%的峰段电量调整至谷段,那么该商场每年电费支出降为3234万元,可减少112万元,降幅3.4%。
例:年用电量为5万千瓦时的某餐饮店,峰、平、谷电量比例分别为40%、35%、25%,属于郊区不满1千伏的单一制用电模式。
政策调整前:该商户每年电费支出约4.71万元。
政策完善后:若保持用电习惯不变,电费支出约4.68万元,减少0.03万元,降幅0.6%,其中,峰谷价比调整影响电费支出约0.02万元,尖峰时段和价比调整影响电费支出约0.01万元。
如该餐饮店有调峰意愿,积极通过调整用电习惯、节能改造、储能等方法,将5%的峰段电量调整至谷段,那么该商户每年电费支出可以下降至4.55万元。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分时电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能够更好引导用户错峰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同时有利于绿电消纳、并为储能行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无论对短期保障电力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还是对中长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都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