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安妮股份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字202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1年4月2日,安妮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厦门监管局经调查认定: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收购了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6年3月10日-2020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0年10月1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自安妮股份被立案处罚《无需存款注册秒送58元》以来,面临多批投资者索赔。今年9月份,厦门中院披露本案诉讼代表人情况,后9月底本案迎来第一次庭前会议,原被告进行举证质证,近期法院通知本案将于11月底迎来正式开庭。
维权条件:
安妮股份索赔:于2016年3月10日-2020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0年10月1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