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包括实施主体能力、决策能力、管理能力、执法能力、政府公信力、服务能力提升六个方面33项内容。《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行政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和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动态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纂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审查率、纠错率达到100%。
要持续开展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建立公共政策兑现长效机制,实现违法行政行为整治率100%,“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另外,到2025年实现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
在流程优化方面,细化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审核流程,打破政府、银行、税务等之间数据壁垒,用“无感化”兑付推进政策资金精准供给、直达快享。打造省市县乡四级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应用平《凤凰Ver0.2.0》台,构建闭环式、可溯源、可追踪的“全生命周期”合同履约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