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同年12月13日向四川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5起问题分别为遂宁市对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严重缺失监管问题;眉山市违法开发房地产,严重破坏黑龙滩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南充市嘉陵江流域保护工作不力,嘉陵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突出问题;乐山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陶瓷等行业一些项目盲目发展问题。
其中,眉山市违法开发房地产,严重破坏黑龙滩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据了解,2018年4月以来,眉山市和仁寿县违反《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规定,在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大肆开发房地产;违规审议通过存在法律风险的《天府生态城、长岛未来城项目规划》,致使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居民集中居住点大量增加,严重挤占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空间。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没有解释权,也未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的情况下,两次违背立法本意对《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进行解释,为区域内房地产开发“开绿灯”。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以《玩大小的软件叫啥APP》及仁寿县原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规为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房地产项目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导致准保护区内342.56亩林地被侵占,其中防护林63.45亩。同时,由于监管不到位,黑龙滩流域发生88件林地破坏案件,涉及林地761.58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