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24年四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55.68万亿元,同比增长7.6%,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8.09万亿元。
一、企事业单位贷款稳步增长
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71.01万亿元,同比增长8.9%,全年增加13.96万亿元。
分期限看,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57.81万亿元,同比增长7.3%,全年增加3.92万亿元。中长期《welcome欧洲杯线上交易》贷款余额109.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全年增加9.94万亿元
分用途看,固定资产贷款余额72.49万亿元,同比增长10%,全年增加6.56万亿元。经营性贷款余额69.33万亿元,同比增长7.7%,全年增加4.96万亿元。
二、工业、服务业和基础设施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保持较高增速
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4.58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比各项贷款高5.4个百分点,全年增加2.8万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0.96万亿元,同比增长12.6%;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3.61万亿元,同比增长12.8%。
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67.59万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5.03万亿元。不含房地产业的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8.5%;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7.1%,增速比上年末高2.8个百分点。
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基础设施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0.92万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7个百分点,全年增加3.39万亿元。
三、普惠金融各领域贷款总体增长较快
2024年四季度末,人民币普惠小微贷款1余额3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比各项贷款高7个百分点,全年增加4.2万亿元。农户经营贷款余额10.38万亿元,同比增长12.3%。助学贷款余额2811亿元,同比增长28.7%。全国脱贫人口贷款余额1.25万亿元,同比增长8.4%。
四、绿色贷款保持高速增长
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6.6万亿元,同比增长21.7%,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4.5个百分点,全年增加6.52万亿元。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2的贷款分别为12.25和12.44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7.5%。
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5.68、9.89和5.0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8%、25.6%和19.6%,全年分别增加2.6万亿元、2.02万亿元和8244亿元。分行业看,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8.85万亿元,同比增长20.9%,全年增加1.52万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5.92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全年增加6145亿元。
五、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3余额51.36万亿元,同比增长9.8%,增速比各项贷款高2.7个百分点,全年增加4.65万亿元。
2024年四季度末,农村贷款余额36.94万亿元,同比增长10%,全年增加3.38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8.23万亿元,同比增长8.2%,全年增加1.38万亿元。农业贷款余额6.36万亿元,同比增长9.8%,全年增加5753亿元。
六、房地产贷款增速回升
2024年四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3.56万亿元,同比增长3.2%,增速4比上年末高1.7个百分点,全年增加412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68万亿元,同比下降1.3%,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
2024年四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2.8万亿元,同比下降0.2%,增速比上年末高0.8个百分点。
七、贷款支持科创企业力度较大
2024年四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6.25万家,获贷率546.9%,比去年同期6高2.1个百分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3.27万亿元,同比增长21.2%,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4个百分点。
获得贷款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5.81万家,获贷率为55.7%,比去年同期高1.9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15.63万亿元,同比增长7.5%,增速比各项贷款高0.3个百分点。
八、住户消费贷款保持增长
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82.84万亿元,同比增长3.4%,全年增加2.72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贷款余额24.14万亿元,同比增长9%,全年增加1.98万亿元。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消费性贷款余额21.01万亿元,同比增长6.2%,全年增加1.24万亿元。
注1:自2024年10月起,将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口径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本报告数据均为可比口径数据。
注2:即国际公认的气候减缓类项目。其中,直接减排项目具有显著的直接碳减排效益,国际国内对其减碳特性具有较高共识;间接减排项目本身无直接碳减排贡献,但通过支持其它项目实现碳减排目标或为其它项目提供技术服务间接实现碳减排。
注3:自2024年6月起,调整农村区域统计口径,将县城城区从农村区域中扣除。本表(本报告)数据均为可比口径数据。
注4:房地产开发贷款及房地产贷款增速均已做可比口径调整。
注5:获贷率为获贷企业户数与名录内企业总户数之比。
注6:根据当前所使用名单计算的可比数据。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