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上海易连(600836)投资者索赔案再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1月8日,上海易连(60083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易连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
二、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三、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易连涉嫌通过相关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15,025.8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04%、62.15%;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9,508.8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49%、152.2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2,333.1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2%、118.15%。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澳洲幸运10计划O5757典cc》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1年4月29日到2024年2月28日之间买入上海易连股票,并且在2024年2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
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国华网安股民索赔案此前已收到深圳中院判决,法院判决国华网安向投资者赔付经过核算的损失,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目前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国华网安存在如下违法行为: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过期作废”。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孙同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