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业行家
时隔六年,老牌公募信达澳亚基金,再度因高管人员的“老鼠仓”案,被推上风口浪尖。
“不完全”打码点名
对部分基民来说,2018年信达澳亚基金经理王战强爆出“老鼠仓”案,已过去六年之久。如今,这家老牌公募,再度出现了高管“老鼠仓”事件。
2024年11月27日,四川证监局公开发布的监管函显示:李某彦于2015年5月11日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所管理“信澳匠心臻选”的基金经理,自2020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所管理“信澳周期动力”的基金经理。
李某彦在任期间,负责上述两只公募基金产品(以下统称为“信澳基金组”)的运作计划、实施、追踪、调整和投资指令的下达,并对所辖基金运作中涉及的交易行为负责,知悉其所管理的信澳基金组股票交易等未公开信息。
为此,四川证监局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889.49元,合计处以140万元的罚款。
虽然监管函中“不完全打码”,但出现多次的“信澳“二字,明确指向了信达澳亚基金副总经理李淑彦。
两天之后的2024年11月29日,信达澳亚基金发布公告称,李淑彦因个人原因离任副总经理并卸任信澳周期动力、信澳匠心臻选等多只产品基金经理。
从时间节点来看,这位副总经理在任期间被监管调查和处罚,难免让人猜测,信达澳亚基金是否知情?
“北大才子”的进阶
官网简历显示,2012—2015年,李淑彦先后在博时基金、永赢基金任研究员。他于2015年5月加入信达澳亚基金,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监兼研究咨询部负责人。自2020年10月30日起任信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20年12月30日起任信澳周期动力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业绩表现看,李淑彦在管的11只基金(份额分开计算)中,截至11月27日,信澳周期动力混合C自其任职以来总回报跌幅最大,为-24.81%。同时,信澳匠心严选一年持有期混合A/C任职总回报均跌超20%,分别为-22.99%、-24.01%。而上述罚单中提及的信澳周期动力混合A、信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任职总回报分别为17.14%和-3.63%。
北大光华金融学硕士毕业,有《玩分分彩最正规的app》着最高起点的出身,本应该在金融领域有着光明的前途,却因触碰监管“红线”,一时间被推上风口浪尖。
这一事件,不仅让李淑彦的职业生涯蒙上阴影,也让信达澳亚基金的品牌形象和投资者信任遭受重创。
“老鼠仓”回顾
早在2018年,当时还是信达澳银基金的信达澳亚基金,也曾被曝出基金经理王战强“老鼠仓”事件。
据媒体报道,曾任信达澳银副总经理职务的王战强,分管投资部、研究部、交易部,兼任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
2009年3月到2015年6月期间,时任基金经理王战强根据其掌握的领先增长基金的投资标的和投资计划等未公开信息,当面或通过电话向妻子蔡某下达股票交易指令,通过亲戚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73只,涉案金额7834.63万元,获利456.55万元。
彼时,法院依法对王战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其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相比起来,李淑彦这次的违法情节和违法金额更轻。从处罚结果来看,李淑彦第一次泄露的未公开信息没有涉及趋同交易;第二次趋同交易中也并未提及李淑彦收取的利益。整体来看,这次事件倒更像是基金经理的“私下荐股”。
内部管理漏洞
信达澳亚基金作为一家千亿规模的公募机构,曾经在业内一直有着不俗的表现。然而,近年来该公司却多次被曝出丑闻和违规行为,这无疑对其品牌形象和投资者信任造成了损害。
除了“老鼠仓”事件外,信达澳亚基金还曾因持仓相关个股价值归零、基金募集失败等问题而备受关注。这些事件让投资者对信达澳亚基金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产生了质疑。
官网显示,信达澳亚基金成立于2006年6月5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也是澳洲在中国合资设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
监管表态“零容忍”
一直以来,基金公司对“老鼠仓”是否要负责的话题,备受关注!
自2013年9月开始,因“老鼠仓”事件,证监会对基金公司作出处罚。其中,博时基金马乐涉嫌的“老鼠仓”案就是其中一例,也是自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实施以来,涉嫌从事“老鼠仓”案交易金额最多、牟利金额最多的一宗案例。
公开信息显示,该案累计操纵交易金额达10.5亿元,非法获利1,883万元。最终,最高法院判决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913万元。
此外,证监会责令博时基金整改6个月,暂停其新产品审批,也成为首例因“老鼠仓”问题而对基金公司追责的案例。
2022年4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严厉打击“老鼠仓”、市场操纵、利益输送、非公平交易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法违规人员从业“黑名单”制度和公示机制。
“老鼠仓行为是监管部门最不能容忍的,发现一起就严厉打击一起,绝不手软。”
责任编辑:杨红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