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6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尽管惠程科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尚不清楚,但是此前公司已经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此次立案调查或与之前的违规事项有关。2021年1月29日,惠程科技发布《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向公司归还6,9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30,182.91万元。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9月30日-2021年1月28日期间买入惠程科技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1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本案诉讼时效或将于2024年1月底到期,投资者可关注本案后续进展。
惠程科技此前存在多个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7月8日,惠程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深圳证监局认定2022年4月30日,惠程科技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追溯调整2017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上述更正事项反映出公司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维权条件:
惠程科技:于2019年9月30日-2021年1月28日期间买入惠程科技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1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