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2024年11月底,许峰律师代理的日海智能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投资者经过核算后的损失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法院判决日海智能在判决生效后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2024年《澳门官网平台app》12月16日晚,日海智能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2024年1月3日晚,日海智能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相关事项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安妮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多次获厦门中院立案,目前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6月7日晚,安妮股份公告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安妮股份于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原告冯展鹏等995人投资者支付赔偿金159,002,933.24元。
此前2021年4月6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