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该公司拟向黎朗威先生转让应收款项,代价为约2339.13万港元。
董事认为,进行转让事项符合集团的利益,因为转让事项使集团能够抵销应付黎朗威先生款项,而无需大量现金流出。因此,该集团可在维持流动资金的同时,足额履行其对黎朗威先生的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卢昱君
同日,该公司拟向黎朗威先生转让应收款项,代价为约2339.13万港元。
董事认为,进行转让事项符合集团的利益,因为转让事项使集团能够抵销应付黎朗威先生款项,而无需大量现金流出。因此,该集团可在维持流动资金的同时,足额履行其对黎朗威先生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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