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22年7月1日至 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2.6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已经是日海智能第二次遭证监会立案。2023年7月12日,公司首次被证监会立案,并于2024年1月3日收到证监会的第一次行政处罚。此前,深圳中院下达了日海智能投资者索赔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类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1)于2019年4月24日-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4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8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8月31日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日海智能拟被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M5彩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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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