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L(本公司的一间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股份销售协议,LVL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收购销售股份(即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债务(即于股份完成日期出售集团结欠LVL的全部金额),北角代价为1000万港元,惟有待进行流动资产/负债调整。北角代价将以现金支付方式偿付。股份完成定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落实。出售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及物业投资。其通过附属公司(为注册拥有人)单独持有位于香港的北角物业。北角物业目前租赁予一名独立第三方,直至2025年7月16日,其为商业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1578平方尺。于股份完成后,出售集团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迪臣发展(本公司的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高晖(为买方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物业销售协议,迪臣发展已同意出售,而高晖已同意收购柴湾物业,现金代价为1500万港元。物业完成定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落实《足球彩票比分可以买单场吗》。
柴湾物业为工业大厦,总物业面积约为4972平方尺。目前由集团作货仓自用。于物业完成后,集团将不再于柴湾物业中拥有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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