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推进环境管理协同联动。川渝协同推动固废、土壤、噪声等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及规章制度修订,发布实施玻璃、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及页岩气开采业水污染物等地方排放标准。加强联动督察发现问题跟踪督办,常态化对毗邻地区开展涉水、气、固危废等方面的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快构建成渝地区生态环境智慧感知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筹备开好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实施生态系统协同保护。川渝共同出台“六江”生态廊道规划,提质共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协同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加强毗邻地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建立川渝高竹新区试点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机制。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共同实施长江上游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制定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高质量实施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三是持续开展跨界污染协同治理。川渝协同推进琼江、大清流河等跨界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实施南溪河、涪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突出川渝毗邻地区及传输通道城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常态化推动两地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开展协同错峰生产。制定毗邻区域土《99921时时中下载app》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在重庆全域和四川8个市开展“无废城市”共建,探索开展“无废集团”试点,将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拓展至湖南、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