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低利率环境、权益类资产收益不及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几年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持续下行,保险公司面临利差损风险。
为应对利差损风险,缓解保险公司负债成本压力,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2024年8月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该文件中除了将人身险预定利率再次下调外,还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在2025年年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人身险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细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利差损风险的化解难以靠单家保险公司完成,需要借助监管部门的力量来解决。由监管部门指导调整为保险公司进行市场化调整,是一种高效且明智的做法。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后,可以加快保险公司资产端收益率向负债资金成本率的传导,而且调整会更加充分。
利差损高压之下 预定利率调降频现
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在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时用于计算保费的利率,它直接影响到保单的价格和未来的利益支付。当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单合同平均预定利率时,会产生利差损。
在1999年以前,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与央行基准利率挂钩,预定利率曾经高达7%至10%。
1999年6月10日,原中国保监会也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全面叫停高预定利率产品,强制寿险公司将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
直至2013年8月,原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为3.5%,普通型养老年金的预定利率可以在3.5%的基础上上浮15%,即最高为4.025%。最近十年保险市场主流产品均是保证利率3.5%~4.0%为主的传统产品。
随着近年来利率中枢下移,我国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明显下降,但负债成本较为刚性,加之资产久期普遍短于负债久期,人身险公司面临资产收益难以覆盖负债成本的压力,利差损风险尤为突出。
于是,在2023年7月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曾迎来一次集中下调,由3.5%下调至3.0%。
仅一年后,2024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再次下调预定利率上限,将新备案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同时,还提出要“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随行就市 人身险预定利率锚定预定利率研究值
此前,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也曾面临利差损风险。其中,日本通过引入与国债收益率挂钩的标准评估利率来引导保险公司降低预定利率。
而我国在1月10日正式迎来了自己的人身险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定期组织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结合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市场利率变化和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情况,研究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有关事项,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
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则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预定利率研究值,结合自身经营发展、资产负债管理等情况,定期开展预定利率研究,动态调整公司普通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最高值和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最高值。
北京工商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徐徐向记者表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每季度发布预定利率研究值,一方面有利于帮助各家公司正确研判宏观经济政策形势和市场利率走势,另一方面也是向社会公布了人身险产品的定价依据,有助于提升行业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可以帮助消费者正确分析保险产品的预期收益,全面正确了解保险产品,进而做出理性购买决策,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王国军分析,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在当前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利差损风险。目前无风险利率持续下行,银行存款利率也已下调多轮,如果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还维持在较高水平,各家保险公司就要承受很大的利差损风险,这有可能会变成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某券商非银首席分析师向记者表示,目前人身险预定利率2.5%比银行五年期定存、货币基金等竞品都存在收益率比较优势,监管为维护各方利益,制定一个相对平衡的“收益率溢价标准”,降低价格战的激烈程度。
四大险企人身险预定利率暂稳
在《通知》下发同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披露了首期预定利率研究值。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例会,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情况和市场利率趋势等进行了分析研究,与会专家认为当前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研究值为2.34%。
《通知》明确,当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及以上时,要及时下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并在2个月内平稳做好新老产品切换工作;当在售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连续2个季度比预定利率研究值低25个基点及以上时,可以适当上调新产品预定利率最高值,调整后的预定利率最高值原则上不得超过预定利率研究值。
在去年8月2日下调预定利率后,当前普通型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最高值为2.5%,未高于预定利率研究值高25个基点,因此也未触发调整机制。
王国军表示,在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下,保险公司设计新产品要充分考虑市场利率变动、在售产品预定利率与新产品设计中预定利率之间的关系,资产负债管理也有了更明确的标准。无论是现在下调预定利率,还是未来经济周期阶段发生转换,市场利率上升,都获得了更大的预见性、灵活性和规范性。
同时,徐徐也认为,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大大优化了人身险产品的定价机制,更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预定利率对市场利率波动更为敏感和灵活,人身保险产品资产端投资收益率向负债端定价的传导机制更为顺畅,有效降低保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极大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
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重塑险企资产负债平衡术
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还将影响保险公司产品结构。
徐徐表示,该机制的正式落地,势必需要各家人身险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预定利率的变化,比如需提升对市场利率趋势性和前瞻性研判的能力,积极创新和优化产品结构(如浮动收益型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短期行业或面临‘阵痛期’,催化产品结构转型。”孔祥分析,从产品功能来看,我国寿险产品主要的优势仍集中在“刚兑”为主。预定利率的进一步下调或导致“固收类”储蓄型保险在财富管理市场中竞争力将显著下降,以增额终《BoB体育官网苹果下载》身寿险为代表的产品或面临自然淘汰的压力。因此对保险公司来说,短期或面临缺乏爆款产品、产品吸引力下降、销售难的困境。相比之下,参照海外发展经验,分红险有望通过“低保底+高浮动”的形式与客户共担投资风险,进一步减小利差可能带来的风险,在降低负债端刚性成本的同时发掘新的保费增长点。
中长期来看,相应政策有望动态降低险企资产负债匹配压力。预定利率的下调主要可以降低未来险企负债成本压力,通过“用时间换空间”的方式降低利差损风险。若预定利率进一步下调,中长期将更好地引导行业向“低保底+高浮动”型及保障型产品转型,预计整体业务价值也将得到显著改善。
因此,在投资端,孔祥认为,在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后,针对比较波动的权益资产,保险公司倾向于加强配置高息股票(以FVOCI计量),股息部分就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分红险的高收益资产部分的配置需求。预计随着未来分红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叠加新会计准则实施,有利于提升险企对于以OCI股票为代表的权益类资产配置需求,以及对长期股权投资为代表的中长期优质资产的配置占比。
责任编辑: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