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以下两类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8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回顾本案,2024 年9 月4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年5月29日,证通电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23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根据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11月29日,证通电子披露《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该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证通电子上述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类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1)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8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团《彩票4G》队提醒,证通电子行政处罚落地,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证通电子:(1)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8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