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辽宁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友谊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号》的公告。
经查,中天证券朝阳友谊大街证券营业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未告知投资者适当性不匹配的情况;二是客户经理从事回访工作;三是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服务提供环节留痕记录不完整;四是未及时报送反洗钱负责人员相关信息。
辽宁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11月18日,辽宁证监局曾披露关于对中天证券沈阳枫杨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客户回访工作不到位,二是客户经理从事回访工作,三是部分网络直播未报备也未进行合规管控,向客户提供的部分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留痕记录不完整。
依据相《中国国家手机彩票APP》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辽宁证监局表示,该营业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彼时涉事人员也收到罚单。罚单信息显示,王某仑作为该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的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相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该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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