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党和国家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7年启动实施至今,已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和经验。但代表们认为,“新时代深化《7388QP》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代表们表示,当前我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在技术技能、素质结构、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从改革推进情况看,面临一些部门、地方和企业对其重要性、系统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民营企业落地落实难,外资企业、中小微企业、传统低端制造业和“三新”领域企业参与度低,制造业岗位吸引力不够、高技能人才缺乏、年轻人不愿意进工厂等突出问题。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天星代表认为,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法》,对于巩固“产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发展壮大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立法,是体现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破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难题的关键之举。”谭天星代表说。
事实上,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法》已经具备一定的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改革方案以来,中央出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文件总计14部,各部委出台相关文件54部,全国总工会出台有关文件7部,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中央和地方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工作实践,为“产改”立法提供了参考。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专门条款,实现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