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上市公司研究院
文/夏虫工作室
2月28日,监管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2023年6月20日监管对东方集团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与此同时,东方集团同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且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同时,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29亿元募集资金。目前,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此公告一出,随即公司股价开启连续下跌模式,12万股东疑似被埋。如此大雷,普通投资者又该如何规避?公司报表又存在哪些异常?
暴雷前夕多重预警信号已经出现
事实上,东方集团暴雷或早有预警。
第一重信号,新浪上市公司研究院报道提示退市风险。
我们曾在去年6月,发表了《东方集团16亿存款“爆雷”风险早有预警?财务公司存贷比超130% 退市风险或在加剧》一文,明确指出公司存在立案调查及退市等风险。
2024年6月18日晚,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财务公司”)的16.40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交易所随即下发了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自查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存放和使用情况,本次存款大额提取受限,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
根据历年公告显示,东方集团常年将大比例资金存于财务公司,近四年平均近六成货币资金存于财务公司。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公司存于财务公司的货币资金由22年的50%上升至2023年的73%。
我们发现,公司财务公司存贷比严重不匹配监管要求。
截止2023年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82.45亿元,净资产32.94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比严重超标,2023年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实收资本)之比高达131.61%。监管曾于2022年重新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6 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 2022 年11月 13 日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监管指标要求,公司本期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80%。该指标被约束限制贷款规模主要有两大核心目的,其一,避免财务公司过度放贷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其二,确保财务公司有足够的资本来吸收潜在的贷款损失。
与此同时,我们进一步发现,集团流动性风险或已经显现,母弱信号出现时更要高度关注存于财务公司的上市公司资金安全性。一方面,我们发现,东方集团在“顶格式”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另一方面,集团贷款出现展期信号。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腾支行4.54亿贷款于 2024年4月20日到期,截止4月30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相关银行协商贷款偿付安排或展期。
基于以上一系列异常信号,我们率先市场发出退市风险预警提示。
第二重信号,出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涉嫌财务造假的4年中,2023年公司审计报告突然由标准保留变为保留意见类型。
公司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问题:
其一,关联方担保及信用减值风险。根据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集团向控股股东东方有限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达33.19亿元。审计期间发现,东方有限在龙江银行哈尔滨龙腾支行的4.5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已逾期且尚未达成偿付方案。由于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审计机构难以对相关担保合同及关联方往来款项可能产生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其二,房地产项目回款风险。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及土地供应政策影响,子公司东方安颐资产负债率攀升至121%且持续亏损。该子公司主要依赖集团担保进行融资,但项目开发及融资能力显著下降。合并财务报表显示,东方集团对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作开发款余额14.86亿元,虽已计提3.52亿元坏账准备,但鉴于项目未来可收回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机构无法判断现有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第三重信号,财务总监突然辞职与频繁变动。
据悉,党荣毅在2020年至2023年财务造假期间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于2024年4月30日因“工作调整”辞任,但仍保留副总裁职务,由田春磊接任;田春磊任期仅4个月,于2024年8月1日以“个人原因”辞职,随后由财务副总监陈树涛代行职责;2025年1月1日,任成枢被聘任为新任财务总监,上任仅2个月。
东方集团一年内经历了党荣毅→田春磊→陈树涛(代职)→任成枢三次正式/代职变动,平均任期不足5个月,这种关键岗位突然变动或出现频繁变动,投资者需要警觉是否属于相关风险信号在释放。
异常的收入与资金?
首先,资金层面,公司出现存贷双高且受限资金中疑似出现异常的票据保证金。
鹰眼预警显示,公司疑似出现存贷双高特征,鹰眼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是否存贷双高,维持较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较高利息费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如下图:
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受限货币资金 19.58 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9.51亿元,期初金额为 4.91 亿元,增幅接近三倍。但同期公司的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仅为7000万元,远远低于保证金金额。
对于这类异常,公司称公司单体报表的票据为26.4亿元,其中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外部供应商之间发生购销交易结算开立的尚未到期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0.70亿元;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因发生购销交易结算开立的、已贴现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25.70亿元。
此外,公司资金长期存于财务公司或也可以作为异常信号之一,详见《东方集团16亿存款“爆雷”风险早有预警?财务公司存贷比超130% 退市风险或在加剧》一文。
其次,公司疑似虚胖的收入。
从收入规模看,在涉嫌造假的2020年至2023年,公司的营收规模长期处于百亿元规模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规模的收入疑似出现两大异常,其一,公司出现总额法与净额法混用情形。
公司曾公开表示,公司在开展粮油贸易业务时,自主选择下游客户及上游供应商并分别单独签订贸易合同,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决定销售价格、采购价格, 并承担了贸易过程中的存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现金流风险, 就交易商品的质量向客户承担责任,就付款义务向供应商承担责任。 同时公司在交易前后完成对商品的控制权的转移。因此,公司粮油贸易业务中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对收入进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然而,公司后又出现将部分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于调整原因,公司称对部分农产品购销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从“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原业务中,东方集团仅作为信息中介(代理人角色),未完全承担存货及价格风险,因此需按净额法核算收。
据悉,东方集团对2020-2022年的半年报、年报以及2023年的季报进行了调整,调减了营业收入。调整的具体金额包括2020年半年报调减3.36亿元,年报调减7.62亿元,2021年半年报3.35亿,年报14.59亿,2022年半年报8.58亿,年报17.11亿,2023年的各季度也分别调减了营收。
公告称,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 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前期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最终,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上交所于2024年3月14日对东方集团及时任财务总监党荣毅予以监管警示。此次调整涉及多个报告期,或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合规性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不仅出现会计差错,相关客商疑似也出现异常,即客商重叠情况。2021年年报显示,大连良运集团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运集团)是本期前五名供应商,但是公司2019年、2020年前五名客户。良运集团从客户到供应商变化,相关货物流是否真实?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