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已启动合力泰(002217)股票被内幕交易引发的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建议保持关注。
2024年8月9日,证监会对李兴龙内幕交易合力泰(002217)案作出行政处罚。经查明,李兴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23年3月16日,福建电子与收购方讨论合力泰股权转让交易细节。双方达成初步意向,深圳慧舍收购福建电子持有的合力泰21.13%股权。当晚,合力泰发布公告并停牌,披露控股股东福建电子拟向深圳慧舍转让合力泰21.13%的股权,若上述交易最终达成,将会导致合力泰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上述股权转让暨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符合《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的规定,在公开前属于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于2023年2月16日形成,于3月16日公开。文某福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情时间不晚于2月16日。
二、李兴龙与文某福联络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兴龙与文某福多次联系。
三、李兴龙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合力泰”情况
“李兴龙”证券账户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7日,合计买入“合力泰”4,932,637股,买入金额1,408.24万元,于3月8日卖出35万股,卖出金额98.35万元,并于5月底全部卖出,卖出金额1,605.73万元,实际获利2,935,138.64元。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李兴龙”证券账户暂停交易近八个月后的首次交易为买入“合力泰”,李兴龙交易“合力泰”的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未能作出合理说明。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3年2月27日到2023年3月16日卖出合力泰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法院依法认定。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