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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入股须清理,#证监会为离职人员入股IPO划出红线#】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并非不能入股IPO企业,但不能“不当入股”——证监会9月6日正式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对离职人员不当入股划出了清晰红线。
近年来IPO领域“突击入股”等问题不断暴露,部分“敏感股东”通过股权代持、多层嵌套机构股东间接持股等方式,隐藏在拟上市企业名义股东背后,形成“影子股东”,在企业临近上市前入股或低价取得股份,上市后获取巨大利益的现象,背后还多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自2021年以来,证监会先后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下称《信披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下称《2号指引》),加强对“突击入股”,尤其是证监会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等问题的监管。从结果上看,多家拟IPO企业上市进程被放慢、拉长甚至终止,整治效果突出。
不过,此前由于对离职人员、不当入股、入股禁止期以及如何清理等问题仍缺乏清晰规定,上市进程受到影响的部分企业、投资机构也在公开表达异议和焦虑。
今年4月,新“国九条”提出“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要求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整治“影子股东”、不当入股、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随后证监会于4月26日公布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
此次新规正式出台,对前期主要问题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同时,对禁止行为也划出了更严格、更清晰的红线。业内预计,伴随规则明确,此前“久悬不决”的IPO项目将有望得到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