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40万元。
刘某云(时任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经理)、张某(时任湖南沅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科技部经理)二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怀化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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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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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本报记者 张位 【编辑:乔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