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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0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51,940,1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方式进行。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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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1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0为5.45元,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5.45-0.02=5.43元
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5元调整为5.43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咨询联系人:常晓艳
咨询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电话:0755-88393322-317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