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接盘人梁龙飞疑点多
在市场上无产业布局的梁龙飞,却大手笔受让了泉为科技旗下多家子公司股权。
自今年7月29日以来,泉为科技相继披露了5则转让子公司股权公告,其中仅9月13日一日就披露了3则,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梁龙飞,转让价格分别约为1850万元、1812万元、577.48万元,合计约为4239.48万元。
经计算,近两个月,泉为科技拟转让的5家全资子公司合计转让价格约为5243.2万元。
对于泉为科技而言,转让子公司股权是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公司对原有业务做优化调整,未来将发力光伏新能源业务板块成为公司新的第二增长曲线。
而对于接盘方梁龙飞来讲,其受让泉为科技多家亏损子公司的原因却让市场有些看不懂。在泉为科技公告中,对梁龙飞的信息披露较少,仅显示其身份证号码前三位是“441”,为上市公司注册地广东省的地址码。而在市场公开信息中,梁龙飞也是一张“白纸”。
截至目前,国立云塑、深圳能源100%股权持股人已变更为梁龙飞,而值得一提的是,两家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仍为邵鉴棠、杨娜等相关方。
具体来看,国立云塑、深圳能源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李志良,国立云塑高管包括李志良、钟灿游,深圳能源高管有李志良、杨娜、杨锋。
在上述自然人中,杨娜系泉为科技原实控人,杨锋系杨娜之弟,李志良则与邵鉴棠、杨娜夫妇是熟识,在邵鉴棠、杨娜夫妇旗下多家公司中担任职务。钟灿游出现次数较少,但合作对象也仅有李志良、梁龙飞。
明确不存在关联关系
对于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泉为科技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不存在关联交易。
泉为科技表示,梁龙飞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据了解,2023年,褚一凡通过旗下企业泉为绿能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绿能”)受让邵鉴棠、杨娜夫妇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表决权的方式成为了泉为科技实控人,泉为绿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过,邵鉴棠、杨娜也并未完全退出上市公司持股。
从2024年半年报来看,泉为科技第一大、第二大股东分别为广东国立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控股”)、泉为绿能,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12%、10%,其中邵鉴棠、杨娜为国立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国立控股为泉为绿能的一致行动人,其表决权由泉为绿能行使。
控制权变更逾一年半后,泉为科技频频转让原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接盘方均为梁龙飞,而标的公司变更股权关系后,高管团队却仍为邵鉴棠、杨娜夫妇等相关方。
梁龙飞受让泉为科技多家子公司的目的,其是否与邵鉴棠、杨娜夫妇等存在相关关系,是否为“马甲”,是否与前期控制权转让存在关系也引发市场质疑。
另外值得《外网买球赛的软件》一提的是,自2022年底开始筹划控制权变更至今,泉为科技三任董秘已相继离职。
2022年12月30日,泉为科技披露称,公司董秘李旋提出辞职申请;之后,黄跃军接任董秘一职,不过2023年9月28日,泉为科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秘黄跃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黄跃军辞职后,张贵明上任董秘职务,但不足一年,今年8月,泉为科技又披露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贵明辞职,褚一凡代为履行董秘职责。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全面注册制下,进一步提高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要求,这也让董秘的职责更为重要。“如果上市公司董秘出现变动,可能与其个人规划、公司发展等因素有关,但如果在短期内董秘频频辞职,则容易让市场对上市公司产生质疑。”许小恒如是说。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泉为科技方面发去采访函,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对方并未回复。
曾出现过信披问题
实际上,在筹划控制权转让时,泉为科技就出现过信披问题。
按照当时的易主方案,除了褚一凡受让股权+表决权之外,葛旭艳、陈泽伟两名自然人也分别受让了邵鉴棠、杨娜夫妇控制的部分股份,两人均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不过,彼时交易过程中,泉为科技却并未披露葛旭艳与杨娜的关系。随后,针对相关关系,深交所也进行了追问。泉为科技当时表示,葛旭艳与杨坤(杨娜兄弟)原为配偶关系,二人已于2012年8月22日解除婚姻关系。不过,上市公司2017年招股说明书显示,葛旭艳与杨坤为配偶关系。之后,深交所二度发函,要求上市公司核实葛旭艳与杨坤是否仍构成配偶关系,并说明前述信息披露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
泉为科技表示,公司核查了葛旭艳提供的证件并向葛旭艳、杨坤二人求证,二人提供了声明函。其中,杨坤、葛旭艳两人均表示,在2012年解除了婚姻关系并已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至今没有再婚或复婚,因顾及双方父母、子女、亲戚朋友的感受,以及出于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等原因,迟迟未对外界公布离婚消息,亲戚朋友并不清楚实际情况。
另外,杨坤、葛旭艳表示,当时不熟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关联方具体披露标准,在上市公司首发上市过程中,并没有将已离婚的情况主动告知杨娜,导致上市公司在2017年首发上市文件中,误披露了“杨坤及其配偶葛旭艳”的表述。隐瞒离婚事实的初衷是希望父母、子女的生活不被他人的言论所影响,不是故意为之,当时并不清楚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造成问题。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也必须要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