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本案,2023年7月13日晚,格力地产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的公告》。2023年9月28日晚,格力地产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 号),载明格力地产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格力地产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1 格地 02”“22 格地 02”“23格地 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 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4月30日-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部分投资者诉格力地产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递交立案,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BBIN》件:
格力地产:于2019年4月30日-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7月14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