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冀川)为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12月25日,国家数据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关键,以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企业竞争力,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在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方面,《意见》明确,企业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民商事合同或行政协议约定的各类数据权益。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企业行使数据权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方面,《意见》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推动数据管理相关国家标准贯标,规范开展数据治理能力评估,强化企业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平台服务,支持企业开发和使用智能化工具,建立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数据资源体系。
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共享共用。鼓励探索创新基于可信第三方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运营模式,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流动和融合利用。
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制定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围绕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和安全治理,培育壮大数据企业。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发展,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在科研、制造、农业、能源、交通、金融、通信、广电、医疗、教育、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深化“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千行百业。
在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方面,《意见》鼓励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利用方式,发展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数据流通效率。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推动建立跨主体数据流通技术标准,适度超前布局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
国家数据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领域实际,高质量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责任编辑:李桐